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双方并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过个的,这种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分户。在农村有部分年轻人由于工作原因,长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于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户的先决条件,这样的情况若是申请分户是符合标准的,子女可以独立门户的。
一、哪些情况是可以分户的
1、经过合法的离婚手续的夫妻之间可分户。
2、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可分户。满了18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就有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相应的权利。作为村集体的成员,当然有权要求分户并取得一块宅基地。
3、分户的子女要具有独立的生活能力,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的地方要求子女结婚。子女与父母能够分户的条件就是子女要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如果子女是精神病人,或者生活无法自理的人,是不得分户的。
4、分户的子女具备农村户口,常年生活在农村。如果子女户口已经迁走了,在户口本上就和父母不是一个户口,因此就无所谓分户。因此分户的前提不仅要求子女和父母均是农村户口,还要求子女长期生活在农村。
5、分户的父母子女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分家析产协议。农村,很多家庭,如果有多个子女的情况下,子女都长大了,父母是要给子女“分家”的,有一个简单的分家析产协议。有的地方派出所会要求审查这个分家析产协议,再决定是否准许“分户”。
二、分户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1、分户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其他情况。
2、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要是在本址进行居住,因婚姻关系亦或者是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一般都需要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然后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相关的申请:
《结婚证》;
《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以及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其中不含夫妻间确权)。